近日,武漢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武漢市建筑領域碳達峰專項實施方案》。
方案提到:
2030年前,全市建筑領域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碳排放總量與強度雙控制度體系系統基本建立;建筑節能和建筑能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建筑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建設方式更加綠色低碳,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
為實現這一目標,方案制定了八大重點任務:推進建筑能效水平提升,高質量發展綠色建筑,實施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積極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加快推進建筑用能電氣化,推進綠色低碳鄉村建設,建立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
在實施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中提出,合理確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路徑,因地制宜增設遮陽設施,提高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和關鍵用能設備能效等級。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武漢市建筑領域碳達峰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武漢市建筑領域碳達峰專項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武漢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3月19日
武漢市建筑領域碳達峰專項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4〕39號)、《關于印發<湖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3〕28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24〕7號),推進武漢市建筑領域碳排放達峰工作,建立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體系,結合武漢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踐行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加快構建建筑領域新發展格局,推動生態資源優勢轉化為綠色發展優勢,按照系統謀劃、政府引導、科技支撐、協同推進的原則,以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為引領,以提升建筑品質為主線,以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為基礎,全面提高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確保我市建筑領域如期實現碳達峰。
二、主要目標
2030年前,全市建筑領域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碳排放總量與強度雙控制度體系系統基本建立;建筑節能和建筑能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建筑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建設方式更加綠色低碳,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
——建筑節能。到2025年,新建建筑100%執行72%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開始推行75%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到2030年,規模推廣75%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新建居住建筑本體節能率達到75%,新建公共建筑本體節能率達到78%,建筑能耗在2020年基礎上分別下降20%和30%。
——綠色建筑。推進綠色建筑量質提升,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30%以上;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40%以上。
——可再生能源應用。實現可再生能源規?;瘧?,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其他類型新建公共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40%,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到2030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10%。
——建筑終端電氣化。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到2025年建筑用能中電力消費占比超過55%,到2030年建筑用能中電力消費占比超過70%,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比例達到20%以上。
——新型建筑工業化。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與智能建造協同發展。到2025年,數字化設計、智能化施工、工業化建造和智慧化運維等智能建造產業生態基本建立,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50%;到2030年,形成智能建造政策體系、產業體系、標準體系、評價體系,裝配式建造方式在新建建筑和橋梁道路中得到普遍應用。
——既有建筑改造。組織實施既有建筑能效診斷,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計劃。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部分的能效應達到現行標準或整體能效提升20%,公共建筑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
——綠色建材。發揮政府投資項目采購綠色建材引領作用,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到2025年,預拌混凝土應用率達到100%,預拌砂漿應用率達到95%,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到50%以上;到2030年,綠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得到普遍應用。
——碳排控制。到2025年,居住建筑碳排放強度平均降低3kgCO2/(m2.a),公共建筑碳排放強度平均降低7kgCO2/(m2.a);到2030年,居住建筑碳排放強度平均降低4kgCO2/(m2.a),公共建筑碳排放強度平均降低13kgCO2/(m2.a)。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建筑能效水平提升
1.優化城市結構和布局。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增強城市氣候韌性,推動組團式發展和產城融合,推進綠色低碳社區創建行動。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優化建筑群體空間和建筑布局,推進小區復層綠化和建筑立體綠化,推動城市降溫行動??刂菩陆ǔ邔咏ㄖ?,新城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積極穩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原則上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長江新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園林林業局)。
2.提高建筑節能降碳設計標準。全面執行《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 55015)和《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 42/T 559)。加強超高層建筑節能管理,建立適宜的超低能耗建筑技術體系并推廣建設,推動低碳和近零碳建筑規?;l展。(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3.提高建筑用能系統和設備的能效。提高建筑用能系統和設備的能效,加快變配電、電梯、空調、照明、用電器具等高效節能產品的推廣應用,鼓勵淘汰低效落后用能系統和設備。到2030年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高20%。(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4.強化建筑建設過程監管。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閉合式管理制度。加強對項目立項、規劃、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和竣工驗收等建設全過程監管,將碳排放雙控有關要求納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施工圖設計和竣工驗收內容。未按相關規定通過節能和碳排放審查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強化年運行能耗1000噸標準煤(或電耗500萬千瓦時)及以上建筑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核查。強化各方主體的建筑節能質量管理和實施過程的監督責任。(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委)
5.全面加強建筑運行管理。加強建筑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建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和能耗信息公示制度,推進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公益性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碳排放核查工作,同步設計、安裝能耗和碳排計量裝置??茖W制定能耗和碳排放限額基準,明確高耗能高排放建筑改造要求,依法開展建筑冬夏室內溫度控制、用能設備和系統運行等情況檢查,依法查處違法用能行為。(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二)高質量發展綠色建筑
1.推進綠色建筑提質增效。新建民用建筑應當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納入用地規劃條件和項目立項審查,強化綠色建筑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運維管理。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產項目應按不低于綠色建筑一星級的要求建設,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公益性建筑應按不低于綠色建筑二星級的要求建設,超高層建筑應按綠色建筑三星級的要求建設。組織開展綠色建筑星級標識認定和管理工作,并將認定結果定期予以公示。(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提升居住建筑綠色品質。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墻比和體形系數,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風。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和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建立健全“好房子”評價標準。推進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嚴格執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住宅綠色性能和相關質量指標,引導購房者科學合理使用。(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三)實施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
1.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結合城市更新和城市體檢,開展城鎮既有建筑摸底調查,建立建筑數據庫和改造項目儲備庫。合理確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路徑,因地制宜增設遮陽設施,提高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和關鍵用能設備能效等級。統籌推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老舊小區節能改造,推動公共機構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實施綠色節能改造。(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建立綠色節能改造市場機制。推動建筑碳排量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有效銜接。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費用托管等模式,推進政府、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改造資金等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市場化機制的建立。(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strong>
1.大力推廣太陽能系統。新建建筑應安裝太陽能系統。有熱水需求住宅建筑和賓館、醫院、公寓、宿舍、康養、托幼等建筑,應優先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太陽能與空氣源熱泵相耦合的熱水系統。新建公共機構、工業廠房和其他公共建筑屋頂應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推動城鎮既有公共建筑、廠房、院落空地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既有居住建筑加裝太陽能或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推進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協同發展。推動熱電聯產和工業余熱、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與傳統能源相結合的多元化低碳能源利用。著力推進武漢新城、長江新區、中法生態新城、二七濱江商務區、四新方島金茂智慧科學城、青山濱江商務區、東湖高新硅谷小鎮等重點園區建筑能源系統規劃,促進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和高質量發展。(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3.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質量。可再生能源系統應與新建建筑工程同期設計、同步施工、同時驗收和投入使用。加強應用項目的監督檢查和后評價,推進中深層地熱資源技術研究和工程示范,加快關鍵技術及儲能技術的研發和推廣。(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科創局)
(五)積極推進綠色低碳建造
1.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著力推廣裝配式建筑,重點區域符合條件的新建建筑,其它區域獨立成棟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規劃總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均應按照裝配式建筑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和建造。公共機構、大型公共建筑及工業建筑應優先采用鋼結構。加快江夏區、新洲區新型建筑工業化產業園區創建,培育一批具有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實力的龍頭企業。推廣標準化設計、提高部品部件通用性。發布PC構件綜合信息和價格,開展裝配式建筑評價。(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經信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推進綠色智能建造。加強綠色建造全過程管理。大力發展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和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師負責制。構建先進適用的建筑工業化及智能建造標準體系和創新體系,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全過程應用,促進工程建造與數字化技術深度融合,建立智能建造全產業生態鏈。推廣建筑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經信局、市城管執法委)
3.加大綠色建材應用。大力推廣綠色建材,政府財政性資金投資工程應使用綠色建材,到2025年全市各類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綠色建材應用比例不低于50%。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到2025年,建筑垃圾總體資源化率不低于70%。(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經信局、市城管執法委)
(六)加快推進建筑用能電氣化
1.逐步提升建筑電氣化率。建立以電力消費為主的能源消費體系,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蒸汽、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推廣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熱泵供熱系統等替代燃氣產品。積極推動新建公共機構、大型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供電公司)
2.加強建筑電力設施建設。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新型建筑電力系統建設,推動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區域建筑能源協同、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在滿足用電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推動建筑群整體參與電力需求響應和調峰。(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供電公司、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七)推進綠色低碳鄉村建設
1.積極引導節能綠色農房建設。按照農民自愿、因地制宜、一戶一策原則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到2030年建成一批綠色農房,鼓勵建設星級綠色農房和零碳農房。有序開展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對房屋墻體、門窗、屋面、地面等進行菜單式微改造。鼓勵就地取材,選用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等建造方式,推廣使用綠色建材。(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推動農村可再生能源應用。推進采用太陽能、空氣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解決農房供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推動農房炊事、供暖、照明、熱水等用能電氣化。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或空氣源熱泵熱水器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
(八)建立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
1.建立建筑領域碳排放管理制度。將建筑領域碳排放強度及相關要求納入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逐步建立碳排放碳中和評價考核制度。將建筑碳排放分析納入項目可行性研究、建設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內容,碳排放評價有關要求納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納入環境影響評價,開展碳排放常態化監控工作。推動構建建筑項目碳標識認證制度。(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
2.合理確定建筑領域碳排放指標。依托國家、省、市碳排核算規則、評價方法等系列標準和碳足跡因子數據庫,鞏固提升建筑領域碳排計量、統計、監測能力。研究制定不同建筑類型碳排強度標準和評價標準,將碳排強度納入現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研究制定近零碳建筑設計標準、驗收標準和評價標準,逐步將建筑領域碳排放管控要求納入碳達峰碳中和評價考核指標體系。(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構建綠色低碳發展模式。以綠色節能低碳為目標,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共建共享發展模式。充分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搭建全市建筑碳排放智慧管理平臺,加快建筑領域數字化轉型。大力發展綠色低碳服務產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推進綠電交易、推行碳排放交易。(責任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健全完善激勵支持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湖北省和武漢市綠色低碳建筑發展的財稅政策,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應在年度專項預算中統籌安排資金,對符合相關要求的項目予以扶持和獎勵。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投資綠色低碳重大建設項目、綠色低碳科技研發及產業化示范。建立健全政府綠色建材采購標準。(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科創局)
(三)積極發展綠色金融保險。建立綠色建筑預評價信息政銀共享機制,鼓勵和引導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和主體提供全鏈條和全生命期金融服務。探索推廣綠色低碳建筑性能責任保險,充分發揮綠色保險的風險保障和增信作用,確保融資項目滿足綠色建筑評價要求。對“綠色建筑性能責任保險+信貸”融資模式的項目和主體,鼓勵銀行采取“綠色通道”模式受理貸款審批,運用“鄂綠通”等政策工具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為城市更新和建筑低碳轉型發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二星級以上(含二星級)綠色商品住宅的,最高貸款額度在基準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10%。(責任部門:市委金融辦、人行湖北省分行營管部、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四)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發展。建立政產學研金服用相結合的低碳技術創新體系,構建適應于氣候特征和使用需要的超低能耗和低碳建筑技術體系,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的協同發展。推動高水平創新團隊和創新平臺建設,加強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鼓勵支持領軍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金融機構等力量,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科創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委金融辦)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責任
在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下,系統推進全市建筑領域碳排放達峰工作。各區、各部門應依據管理職責及任務分工表(詳見附錄),細化分解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強化上下聯動,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并在推進過程中及時優化有關任務舉措,補齊短板。
(二)加強考核評估,強化責任落實
各區、各部門應明確一把手負責制,親自抓各項任務和碳排放雙控指標任務的落實,把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對各區、各部門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內容。同時,健全評估通報、整改督辦等工作機制,建立年底績效考核及約談問責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實。
(三)加強培訓宣傳,引導公眾參與
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建筑領域干部培訓重要內容,以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管理、規劃、科研、設計、施工、運行等相關單位和企業人才的業務水平。充分發揮行業學會、協會、新聞媒體的作用,積極倡導和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節能降碳行動,提高社會各界對綠色低碳發展的認識。加大對優秀項目、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形成一批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
來源:武漢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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